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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周后,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她竟然以我‘影响她正常生活、对她造成精神损害’为由,起诉我。
要求我赔偿她五十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我拿着传票,只觉得可笑,当即让律师准备应诉材料。
开庭那天,舒梦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说:
“法官大人,我和江女士的前夫是真心相爱的,我们本来打算等他离婚后就结婚,可江女士不仅不放手,还到处散播谣言污蔑我,让我现在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,连门都不敢出,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,她必须赔偿我!”
她的律师也跟着附和:
“我的当事人是受害者,江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,请求法院支持我方诉求。”
我看着他们一唱一和,淡定地让我的律师提交证据。
除了之前的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,还有她最近雇佣记者散布谣言的聊天记录。
“法官大人。”
我的律师站起身,“我的当事人还没有离婚,而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,原告不仅与我的当事人丈夫有不正当关系、侵害我的当事人的财产,还多次捏造谣言污蔑我的当事人。”
“真正构成名誉侵权的是原告,而不是我的当事人,相反,我的当事人因为原告的行为,婚姻关系破裂,个人名誉受损,我们保留向原告追究责任的权利。”
法官看完证据,当场驳回了舒梦的诉求,还警告她:
“被告提交的证据清晰证明你存在捏造事实、污蔑他人的行为,若再发生此类情况,法院将依法对你进行处罚。”
舒梦听完判决,捂着肚子脸色惨白。
这件事过后,舒梦彻底没了动静。
很快,离婚官司正式开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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