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琛入狱,判了十五年。
这个数字从袁明叔口中说出时,我正在修剪花园里的玫瑰。
咔嚓一声,一朵开得正盛的红玫瑰应声而落。
真可惜,本可以再多开几天的。
霍氏集团,这棵曾经在本市盘根错节的大树,在主心骨倒下后,迅速分崩离析。
丑闻缠身,股价一泻千里,股东们急于抛售手中的烫手山芋。
盛氏,或者说是我,以一个近乎羞辱性的低价,将它整个吞下。
自此,本市再无霍氏,只有盛氏。
我成了这座城市商业版图上,说一不二的女王。
至于钱昊。
袁明叔派去“照顾”他的人定期会发来报告。
他说,钱昊在那个破败的农村老家,瘫在床上,像一滩烂泥。
因为没人用心伺候,身上长满了恶臭的褥疮。
他每天都在用尽力气咒骂,骂那个把他当棋子耍的霍琛,也骂那个把他送回地狱的我。
他的母亲,那个曾经对我百般挑剔的女人,如今也只能守着他,日日以泪洗面。
后来,在一个暴雨夜。
老旧的房梁不堪重负,轰然倒塌。
钱昊和他那可怜的母亲,都被埋在了里面。
雨太大,路太烂,村里人自顾不暇。
没人去救。
我听到这个消息时,正在马尔代夫的海边度假。
“盛总,钱昊母子没了。”袁明叔的声音隔着电话,有些失真。
“知道了。”
我挂了电话,摘下墨镜,看着远处蔚蓝的海面。
海风吹在脸上,带着一点咸湿。
手里冰镇的椰汁冒着丝丝凉气,甜得恰到好处。
手机“叮”的一声,屏幕亮起。
是一条银行的转账提醒。
收购霍氏后的第一笔分红到账了。
我数了数账户余额后面那一长串的零,心情变得很好。
曾经,我以为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,可以为之奋不顾身。
后来,我以为复仇是我活着的唯一意义,必须睚眦必报。
现在我才明白,那些都是虚的。
只有握在手里的权力和真金白银,才是永不背叛的底气。
至于男人?
呵。
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剂。
心情好的时候,可以找个年轻帅气的,陪我看日出日落。
心情不好的时候,让他们滚远点,别来烦我。
我想起多年前的那个下午。
钱昊站在我面前,居高临下地指着那片卫生巾,让我洗干净。
那一刻的屈辱和恶心,至今记忆犹新。
如果没有他,或许我还在做着相夫教子的美梦,被蒙在鼓里,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。
这么说来,我还得谢谢他。
谢谢他,亲手把我从公主的童话里,推向了女王的宝座。
我举起椰汁,对着无垠的大海,轻轻碰了一下杯。
“敬自由。”
也敬,那个死去的盛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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